月嫂做的是服务行业,服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纠纷。当客户出现投诉、甚至出现法律纠纷时,月嫂应该怎样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小编举两案例,一个胜诉,一个败诉,看看月嫂该怎样规避法律风险。
案例一:护理记录作证,雇主索赔被驳回
北京小夫妻在生产前来到某家*公司,面试了一位1.8万元的月嫂,并查看了相关证件,各方面都很满意,就与公司签订了服务合同。月嫂上户服务后,小夫妻都是新手爸妈,各方面都很信任月嫂,在喂养和护理孩子的问题上都没什么意见。在公司发来的服务期间调查表上,小夫妻也都表示非常满意。
然而,宝宝刚刚满月,就得肺炎住院了。看到儿子输液,宝爸心疼不已。怎么想都觉得和月嫂喂养、护理不当有关,于是宝爸将家*公司告到法院。宝爸认为,家*公司推荐的月嫂服务不合格导致宝宝患病住院,要求家*公司退还服务费1.8万元,并赔偿孩子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5万元。
法院调查后给出以下结论:
月嫂在该家*公司接受过正规的月嫂培训,并通过了相关考试,还持有北京市公共卫生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在护理宝宝的过程中,月嫂每天都做了详细的护理记录,根据这份护理记录记载的信息,月嫂喂奶粉的时间间隔、次数、用奶量,与品牌奶粉生产商的建议喂哺表基本一致,排除了不当喂养的因素。法院还查明,家*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家庭服务、母婴护理。也就是说,家*公司与小夫妻签订的月嫂服务合同没有超出经营范围,合同是合法有效的。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月嫂只是服务人员,并非专业医护人员,小夫妻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宝宝患病与月嫂服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年7月判决驳回了宝爸诉讼请求。
这个案例中,公司的正规经营、正规培训、客服售后跟踪调查表、以及月嫂的健康证明、详细的护理记录,都对赢得官司起到的关键的作用。
案例二:月嫂感冒,赔偿雇主一万多
北京一位宝爸通过朋友介绍,找了一位口碑很好的私签月嫂。双方谈定服务费元,并签了服务协议,协议中有这样一条:因月嫂过失导致产妇和婴儿受到人身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
熟人介绍的月嫂果然不错。可年4月的一天,孩子开始呕吐、腹泻,一家医院,确诊孩子患了新生儿肺炎及轮状病*肠炎。宝爸突然想到三天前,月医院,认为是月嫂将病*传染给了孩子,于是将月嫂告到法院,要求月嫂赔偿孩子住院的医疗费及交通费等损失2.5万元,并赔偿精神抚慰金元。
月嫂也向法庭提交了她的资质证书,健康证明,并表明表明在护理期间尽职尽责,雇主也经常夸奖她。但她也承认前段时间确实感冒了,但她当时提议过宝爸更换月嫂,宝爸没有同意,如今怎能怪她呢?
经法院调查,最终认为:
月嫂在感冒期间仍亲密接触、护理孩子,作为月嫂没有尽到注意义务。虽然月嫂表明曾提议更换月嫂,但雇主矢口否认,月嫂也拿不出证据。雇主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